要讓大家簡單易懂請看以下示範影片轉至"【Mobile01小惡魔動力研究室】"
歐美先進國家從 2008 年起,就將 6 顆安全氣囊列為規定之標準配備。
詳細的法條出處,來自FMVSS美國聯邦汽車安全法規第126條規定(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No.126)。明文規定包含房車、SUV、卡車與巴士,總重在4.536公斤以內車款,必須配備ESC車身穩定系統。ESC透過電腦系統與四輪獨立煞車的運作,協助駕駛保持正確的行車路線。在ESC列為標準配備後,NHTSA預估將讓單一房車的撞擊意外發生率降低34%,單一SUV撞擊意外發生率不僅可降低59%,翻車機率亦將大幅降低。
NHTSA同時預估,在全國車輛配備ESC後,每年將可拯救5,300至9,600條人命,同時避免高達16.8萬至23.8萬件的意外傷害,同時,官方亦估計ESC系統的花費,每輛車平均將增加111元美金,約與配備ABS防鎖死煞車系統接近。按照法案的推展時程規定,美國將於2009年式新車開始,規範所有車廠,必須開始於新車加裝ESC系統,接著,2011年9月開始,法規將擴大執行,規定2012年式新車全數必須標配ESC系統才能上市。
反觀台灣只規定車廠只要有兩顆安全氣囊和眼睛刺死人的後霧燈標準配備
現行國產小車也些連最基本的ABS都無標配,這些政府官員根本不把老百姓的命當作一回事
不是人人都可以有錢到都開雙B進口車來安全。
既然政府官員認為這個不重要,相信只要國內龍頭車廠帶頭
相信大家都會跟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